各系部: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11]6號)和《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學名師評選及管理辦法》(交院教[2007]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學院決定開展2011年院級教學名師評選和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推薦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評選條件
院級教學名師評選范圍及條件參見《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學名師評選及管理辦法》(見附1);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范圍、評選條件參見《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見附2)。
二、院級教學名師評選數(shù)額及省級教學名師獎推薦名額
1、2011年院級教學名師評選數(shù)額為4名。
2、2011年省級教學名師獎學院推薦名額為1名。
三、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結合系部推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面向本單位長期從事第一線教學工作的優(yōu)秀教師,擇優(yōu)確定推薦人選并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每個單位限報1名,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2、各單位要分別召開關于推薦人選的教師和學生座談會,組織專家評審,對申報人的教學水平、教學效果以及教學研究成果、研科成果等進行評價;
3、學院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確定本屆院級教學名師人選。同時,擇優(yōu)確定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推薦人選,報院長辦公會審定。
四、報送材料及報送時間
1、推薦人選事跡材料(2000字左右)
2、教師和學生座談會記錄。
3、已評為院級以上教學名師的填寫《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表(高職高專)》(一式八份)(見附3);
4、申報院級教學名師的先填寫《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學名師推薦表》(一式八份)(見附4);
5、有關證明材料,包括近5年能反映推薦人教學水平、學術水平、技術水平的代表性論著3份(論文或研究報告共兩份,專著一部),均需原件。近年獲得省部級以上教學、科研等表彰獎勵證書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各1份(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特此通知。
人 事 處 、教務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