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中心簡介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管理中心(物資采購管理辦公室掛靠)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設備采購以及招投標等工作。
資產管理中心下設房產管理科、資產管理科、招投標管理科。
資產管理中心將圍繞學校中心工作,本著全心全意為全校教學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宗旨,不斷強化管理制度建設,嚴格規(guī)范管理程序,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效能,為學校的建設與發(fā)展做出積極貢獻。
資產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在學校黨政領導下,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體制和“歸口管理、合理調配、層層負責、管用結合”的原則管理學校資產。主要工作任務是: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各項資產產權管理;加強資產核算與管理,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1、統(tǒng)籌全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學院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管理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規(guī)定。
3、負責起草學院資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4、負責全院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進行產權登記。
5、建立健全學院固定資產動態(tài)管理信息系統(tǒng),負責學院非經營性資產的一級賬、卡、物的管理,指導二級單位做好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
6、代表學院對學院資產、產權變動和物資處理等重大問題進行管理和清核。
7、接受上級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報告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等。
8、負責學院房產和地產管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招投標管理科工作職責
物資采購管理辦公室是學校采購招標工作統(tǒng)籌管理的職能部門,代表學校從事采購招標工作的組織與管理,主要職責為:
招投標管理科工作職責:
1、學習宣傳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建立和完善學校招投標工作管理制度,負責相關制度文件的起草工作。
2、組織相關部門共同研究處理招投標工作中的問題,確定重大問題并提交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
3、受理項目承辦單位提交的招標申請,組織相關部門對招標方式、招標文件等進行會審,并將審核結果按招投標辦法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審批。
4、負責組織實施全校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工程建設、貨物、服務等招標采購活動項目的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會議組織、安裝驗收等工作。
5、對評標結果進行審核,并按審批權限呈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或院長辦公會議審批。
6、建立并完善評標專家?guī)?。組織相關部門在校內招標項目開標前共同抽選評委,并做好保密工作。
7、會同相關部門對規(guī)定限額以下的由各職能部門自主承辦項目的招標工作進行檢查。
8、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招投標過程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9、對于自行采購項目參與合同的簽訂工作,參與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做好對中標項目的后評估工作,接收并處理投標單位及有關方面對招投標工作的投訴,并參與招標項目驗收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資產管理科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檢查。
2、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總帳、分類明細帳的登記管理工作;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報表、報盤等工作。
3、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數(shù)據(jù)庫管理,對固定資產的總量、結構、分布進行統(tǒng)計評價和動態(tài)管理。
4、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的清查、統(tǒng)計、產權登記、年度檢查與考評等運行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報失處理及回收利用工作。
6、做好資產的合理配置,參與學校大型資產投入項目的論證、竣工驗收等工作,對投入資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
7、負責學校固定資產資產責任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8、負責學校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報批和界定,審核和實現(xiàn)保值、增值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9、負責學校二級資產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資產管理科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資產管理科工作;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檢查。
工作內容:
全面負責資產管理科工作;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檢查。
工作內容:
1. 全面負責資產管理科工作。
2. 學習并貫徹國家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負責學校二級資產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3. 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總帳、分類明細帳的登記管理工作;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資產報表和報告等工作。
4. 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數(shù)據(jù)庫管理,對固定資產的總量、結構、分布進行統(tǒng)計評價和動態(tài)管理。
5. 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的清查、統(tǒng)計、產權登記、年度檢查與考評等運行管理工作。
6. 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報失處理及回收利用工作,負責學校固定資產資產責任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7. 做好資產的合理配置,參與學校大型資產投入項目的論證、竣工驗收等工作,對投入資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
8. 參與學校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報批和界定,審核和實現(xiàn)保值、增值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9. 擬定和完善本科室內部管理制度,協(xié)調處理有關制度。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