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班級:
為做好我院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學生評獎評優(yōu)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
(一)、獎學金獲得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綜合素質排名必須在班級排名前50%。
2、一等獎學金各門考試課成績均在75分以上,考查課成績在良好以上,學習平均成績排名必須在班級前5%;二等獎學金各門考試課成績均在70分以上,考查課成績均在中等以上,學習平均成績排名必須在班級前15%;三等獎學金各門考試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考查課成績均在及格以上,學習平均成績排名必須在班級前30%。
(二)、選修課成績高于學習成績平均分則參加學習成績平均分計算,否則不參加計算。
二、素質拓展獎:比例為班級學生數(shù)10%,沒有獲得獎學金的學生按綜合素質分排名確定。
三、文明班級:在校班級15%(含實習班級)。
四、學習平均成績和素質拓展分計算辦法:
學習成績平均分=∑AiMi/∑Mi
綜合素質分=基礎分57分﹢加減分
例:張某擔任班級勞動委,黨校學員,獲得計算機中級證書,是文明宿舍成員,100米第二名,聽講座2次,無償獻血1次,閱讀圖書32冊,考試課學分和成績?yōu)椋簶蚬ぃ?)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課學分和成績?yōu)椋后w育(2)良、監(jiān)理導論(3)優(yōu)、職業(yè)道德(2)良;選修課學分和成績?yōu)椋汗碴P系(2)良。其綜合測評成績按下面方法計算:
學習成績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6+4+5+4+2+3+2)=84分
綜合素質分= 57﹢2+1+3+2+2+2+3+2=74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獎學金:
1、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2、應交費用未交或未交清的(經院方同意申請緩交的學生除外)。
三年級學生不參加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和素質拓展獎評比,獎勵金按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比發(fā)放(評比辦法另行通知)。獎學金評定表新學期第三周報學工處,獲得獎學金的同學須提供建設銀行卡號,各院(系)將學生班級、姓名、卡號、等級、金額核對無誤后以班級為單位匯總在第4周報學工處。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