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各相關部門:
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已經(jīng)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指南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8年度課題指南》條目分為具體條目(帶*號)和方向性條目兩類。具體條目的申報,可選擇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也可對條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適當修改。方向性條目只規(guī)定研究范圍和方向,申請人要據(jù)此自行設計具體題目。只要符合《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學科均鼓勵申請人根據(jù)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申報自選課題(包括重點課題)無論是按《課題指南》擬定的選題還是自選課題,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guī)范、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二、申報條件
1.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2.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以申請青年項目,但必須有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
3.青年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組成員的年齡均不超過35周歲(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課題組成員或推薦人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三、課題研究周期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四、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請)。
3.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4.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5.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lián)的申請課題,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6.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8.凡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義發(fā)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多家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未盡事宜,可登錄全國哲學社會學規(guī)劃辦公室瀏覽、查詢。
課題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日,逾期不候。
聯(lián)系人: 劉 方
聯(lián)系地址:弘毅樓319室
聯(lián)系電話:86115046
科技處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