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關部門:
江蘇省高校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勵工作現(xiàn)已啟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申報成果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江蘇省內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須是在成果公開出版、發(fā)表或向實際工作部門提交研究咨詢報告期間,正式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和研究人員。每人限申報一項。合作研究成果必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參評成果資格與要求
(一)申報成果的期限
(二)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在符合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三)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四)多人撰寫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類成果由主編作整體申報,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申請論文類獎勵。
(五)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fā)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fā)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作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六)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證明其實際應用價值的材料。
(七)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已獲得省部級及其以上政府部門獎勵的成果;
2.教材和教輔材料;
3.不能提交實際應用價值證明的研究咨詢報告類成果;
4.未經(jīng)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請的成果;
5.文學藝術類作品。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江蘇高校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申報表》一式6份及其電子版。
(二)《江蘇高校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申報情況一覽表》電子版一份。
(三)申報成果:
1.著作類成果一式4份(套),在封面右上角加標簽,注明申報單位、申報人和所申報學科。
2.論文類成果一式6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夾夾于每份評審書之后。論文復印件應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正文。
3.研究咨詢報告類摘要一式6份,同成果采納證明或領導批件一起附在申報表后統(tǒng)一裝訂;研究報告全文一式4份,在封面右上角加標簽,注明申報單位、申報人和所申報學科。成果須保密的,請?zhí)貏e注明。
4.申報成果的各種證明材料或附屬材料一式6份統(tǒng)一裝訂于每份申報表之后。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
聯(lián)系地址:明德樓317室
聯(lián)系人:張靜華 劉方
聯(lián)系電話:86115046
E-mail: kcc@njci.cn
科研產(chǎn)業(y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