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廳
蘇教考〔2008〕14號
關于下發(fā)《關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茖W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補充意見》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教育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在籍??茖W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管理,使自學考試事業(yè)更好地服務于全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積極推進“兩個率先”,省考委、省教育廳在總結經驗、充分調研并認真聽取本、??圃盒R庖姷幕A上,對《關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茖W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意見(試行)》(蘇教考〔2004〕1號)文件進行了補充和修訂。現將《關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茖W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補充意見》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關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茖W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補充意見》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關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茖W生
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補充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在普通高校中開展在籍專科學生接讀自學考試本科工作的意見(試行)》的文件精神,根據三年多來全省開展試點工作的情況及自學考試自身的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接本”工作提出以下補充意見:
一、培養(yǎng)目標
積極探索具有自學考試特色的新型人才培養(yǎng)模式,充分體現自學考試人才培養(yǎng)的應用性、實用性與職業(yè)性特點,建立與社會需求緊密結合、符合大眾化教育要求的人才培養(yǎng)機制。在確?;纠碚搲蛴玫幕A上,著力培養(yǎng)與提高學生的應用能力與實踐能力,重視學生個人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的培養(yǎng),提高學生的就業(yè)和競爭能力,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
二、專業(yè)開設與主考學校
“專接本”工作開設的專業(yè),在現有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本科段專業(yè)目錄中選取。
開設“專接本”專業(yè)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是自學考試主考學校。主考學??筛鶕陨磙k學優(yōu)勢,在已開設專業(yè)中確定 “專接本”專業(yè),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面向普通專科學校及五年制高職學校(以下簡稱??茖W校)開展銜接工作。
??茖W校應根據生源狀況及辦學條件,按專業(yè)相同相近的原則,自主確定接讀專業(yè),并向相關主考學校提出申請。主考學校應對專科學校的辦學申請進行認真審核,并統(tǒng)一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開展“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
三、課程設置
根據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專接本”專業(yè)在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考試計劃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增設實踐與應用課程。其課程由溝通課程、銜接課程、主干課程、實踐與應用課程等四部分組成。
1、溝通課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公共基礎課。學生在??齐A段已學過與本科計劃名稱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且成績合格的,承認其課程及學分。學生在??齐A段已學過的公共基礎課,在??茖W??己撕细竦幕A上,按一定比例計取成績。計取比例由主考學校根據各專業(yè)的實際情況審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備案,計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40%。學生要求取得學士學位的,須符合主考學校學位授予的外語要求。
2、銜接課程。銜接課程的學習內容,主要是對專科階段學過的主要課程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等內容作進一步的延伸與拓展,體現本科教育需要的人才知識、能力與素質結構。銜接課程的設置一般不超過5門。在專科學??己撕细竦幕A上,銜接課程按一定比例計取成績。計取比例由主考學校根據各專業(yè)的實際情況審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備案,計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30%。
3、主干課程。學生參加主干課程的學習,原則上應通過全部溝通課程與銜接課程的學習與考試。主干課程的設置一般不少于5門。
4、實踐與應用課程。包括綜合實踐、知識拓展、選修課程、社會實踐等。一般為3-4門,每門不少于2學分。其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和考核辦法由主考學校確定,并由主考學校負責考核。
四、管理職責
主考學校須在省考委的領導下,負責“專接本”工作實施細則的擬定、??茖W校助學輔導條件的審核、招生宣傳材料的審核、專業(yè)考試計劃和助學輔導計劃的制定、課程分類的界定、教材的選定、課程考試大綱的編寫、師資培訓、實踐性環(huán)節(jié)及畢業(yè)論文(設計)的指導與考核、對專科學校助學輔導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參與命題和評卷,在畢業(yè)證書上副署、辦理省教育考試院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開展“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的??茖W校,應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本校 “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的宣傳發(fā)動、新生注冊、學生報考、考籍管理、學生管理,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開展助學輔導工作,辦理省教育考試院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五、招生對象與報考條件
自學考試“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的招生對象是列入國家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各類??茖W校的三年級在籍學生;經市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學生報考的基本條件為:
1、思想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yōu)良,學有余力。
3、報考的“專接本”專業(yè)與??扑鶎W專業(yè)相同或者相近。
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向所在學校的自學考試管理部門申請報考,經學校審核同意,方可參加學習與考試,并由學校向所在地省轄市考辦辦理集體報名。
六、教學與管理
1、“專接本”專業(yè)的課程教學內容,除實踐與應用課程外,必須以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課程考試大綱和使用的教材為依據,加強案例教學和實踐性環(huán)節(jié)教學,選派責任心強、富有教學經驗的教師任教,保持任課教師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
2、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由??茖W校負責實施。為保證助學輔導的質量,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yè)應實行分班教學。??茖W校開展助學輔導工作必須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基礎上開展,要確保各門課程的教學學時數(每學分18課時)。
3、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茖W校要高度重視教學管理,設立或指定一個職能部門負責日常的教學管理,要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管理人員,確保助學輔導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4、強化學生學習過程的管理,簽訂??茖W校、家長、學生三方協議書。學生單科課程缺課學時數超過規(guī)定學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
5、助學輔導中增設的實踐與應用課程,應由主考學校提出教材計劃,并在開課前三個月內完成考試大綱的編寫,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始教學。
6、主考學校應指定專人對??茖W校開展不定期的教學檢查和評估,并于每個學年結束后,形成書面的評估報告報省教育考試院。
七、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為保證國家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專接本”專業(yè)的考試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管理和指導下,由??茖W校所在地省轄市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專業(yè)考試計劃中確定的按一定比例計取成績的課程,其最終成績,由??茖W校與主考學校、省教育考試院共同核定。
學生未能如期通過考試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考試,不能畢業(yè)的,原通過的課程成績有效,未通過的溝通課程和銜接課程不再計取??汲煽?。
“專接本”的考試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10月。
八、經費與使用
舉辦“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的??茖W校,應嚴格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培訓收費管理的通知》(蘇價費〔2003〕408 號、蘇財綜〔2003〕157號文件)精神,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并按要求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收取的費用須用于自學考試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專科學校每學年按實際收費向有關主考學校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不含畢業(yè)論文[設計]指導與答辯費),并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相應的考試費。
本“意見”適用于2008年下半年起招收的“專接本”專業(y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