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公務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經2016年12月7日學院第12次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實施,請遵照執(zhí)行。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
公務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各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減少現(xiàn)金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根據(jù)《關于做好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升級換卡工作的通知》(蘇財辦庫〔2015〕1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16〕8號)、《江蘇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關于在省級預算單位試行單位公務卡的通知》(蘇財庫〔2016〕10號)、《江蘇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關于進一步深化升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制度改革的意見》(蘇財庫〔2016〕11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實施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蘇財庫〔2016〕13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 公務卡申辦及維護
1.公務卡是指銀行發(fā)放的,具有一定信用額度與信用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活動開支和財務報銷業(yè)務的銀聯(lián)標準信用卡。公務卡免收年費、免擔保、免開存款賬戶、到期免費換卡。
公務卡包括單位公務卡和個人公務卡兩類,均應采用發(fā)卡行標識代碼(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為 “ 628 ” 開頭的人民幣單幣種銀聯(lián)標準信用卡, 并使用合PBOC3.0標準的IC芯片介質, 禁止辦理純磁條卡 。 卡片正面上方分別用中文標識“ 單位公務卡 ” 或 “ 公務卡 ” , 正面左下方標識持卡人個人姓名(漢語拼音或英文字母)。
2.學院報銷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公務卡,并把公務卡相關信息錄入江蘇省財政管理一體化信息系統(tǒng),在財政備案后,才能把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給報銷人員公務卡。
我院此前辦理的用于無現(xiàn)金報銷的建行信用卡不屬于公務卡。按財政規(guī)定,學院的財政經費國庫集中支付零余額賬戶開立在省建行,因此必須選擇建設銀行作為代理銀行,統(tǒng)一辦理職工公務卡,以便及時結算,還清公務卡支出。
3.人員變動和公務卡相關信息變化時,應及時辦理變更或申領手續(xù),并維護到財政一體化系統(tǒng)。
二、公務卡的使用和管理
1.個人公務卡及密碼由學院教職工本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yè)務,也可用于個人消費,實行“一人一卡”實名制。
2.個人公務卡一般可申請10000元至20000元(人民幣)的信用額度,透支免息期為20至50天。
3.公務卡用于單位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未辦理報銷手續(xù)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此導致的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4.在執(zhí)行公務活動中,單位卡不得提取現(xiàn)金,個人卡原則上不允許提取現(xiàn)金。如確有需要,超出本人已使用信用額度部分的溢繳款取現(xiàn)免收手續(xù)費。
三、公務卡結算及報銷
1.公務卡結算,不改變我院現(xiàn)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報銷審批程序。
2.單位卡主要用于水電費、電話費、養(yǎng)路費、醫(yī)療保險、社會保險、稅收等小額定期借記資金的預付,個人卡主要用于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僅用于辦理人民幣結算業(yè)務。
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憑有效報銷憑證和公務卡消費憑證(POS機小票),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期到期日前7個工作日內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并由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公務卡還款手續(xù)。
3.公務支出中除下列情況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外,原則上不得使用現(xiàn)金結算,否則將不予審核報銷:
①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且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地區(qū)發(fā)生的公務支出;
②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qū)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fā)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
③按規(guī)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
④簽證費、快遞費、部分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xiàn)金結算的支出。
4.因向供應商退貨等原因導致已報銷資金退回公務卡的,持卡人應及時將相應報銷款項退回財務處,由財務處負責辦理資金退回手續(x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產生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
①使用公務卡用于個人消費的部分;
②提供的報銷憑證與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不符的;
③持卡人透支提取現(xiàn)金所產生的手續(xù)費、利息等;
④因持卡人個人原因,未能在公務卡免息期內申請報銷,所造成的罰息和滯納金等;
⑤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損失;
⑥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6.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規(guī)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的,可通過傳真等書面方式委托本單位其他人員填制正式借款單,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號、消費時間和每筆消費金額的明細信息,經財務人員審核后先辦理借款手續(xù),于免息還款期前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日后按正常報銷手續(xù)沖賬報銷。
四、相關說明
1.持卡人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銀行卡使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公務卡。對惡意透支、拖欠還款等所產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負責,學院不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任何責任。
2.本暫行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3.本暫行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