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確定為要害的部位,是安全管理責任人的重點保衛(wèi)部位。
二、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調入、配備,由院人事處會同保衛(wèi)處從嚴政審,報院領導批準,對不適宜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應予以調離。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忠于職守,不準擅自離崗。
三、要害部位由專人管理,非本部位工作人員未經(jīng)許可不得入內。確因工作需要經(jīng)同意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xù),由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四、嚴格使用手續(xù),凡易燃易爆、危險化學藥品使用,機密文件、圖紙、技術資料及檔案的借閱,貴重物品、精密儀器的借用等均應建立嚴格的領用、清退手續(xù);未經(jīng)許可不得復制和轉借。
五、嚴守機密,確保安全。要害部位的所有財產均應建立登記卡片、存檔。
六、加強火源、電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嚴禁各種違章行為。
七、要害部位須嚴格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門、窗、鎖必須牢固,技防設施必須完好;嚴密防火措施,部位內和周圍附近嚴禁煙火,配備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專人負責管理,確保消防器材和設施完好,并掌握所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八、發(fā)現(xiàn)失竊、損壞、泄密和其他可疑痕跡,應立即向保衛(wèi)處報告,及時追查;發(fā)生火警,除及時報告外,應奮力撲救,減少損失。